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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除交通隐患,压降交通事故,震慑交通违法,保障市民出行平安有序,今年以来,顺德交警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失去驾驶资格人员”(以下简称:“失驾”人员)违法驾驶机动车专项整治,共查处“失驾”重点交通违法行为272起。
“‘失驾’是非常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部分‘失驾’人员漠视交通法规,常常心存侥幸,不顾出行安全,发生事故概率相对较高。”顺德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醉驾、驾驶证过期或被记满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由于“失驾”等同于“无证驾驶”,当“失驾”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拒绝理赔,因此“失驾”人员驾车发生事故多会选择逃逸,事故受害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甚至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失驾”人员驾驶机动车具有很强的社会危害性。
为精准有效查处“失驾”交通违法行为,今年以来,顺德公安交警持续开展“失驾”专项整治行动,分析研判出“失驾”人员驾驶的车辆并做好记录,进行精准预警查控。
3月20日,办案民警发现“失驾”嫌疑人胡某驾车经过碧桂路。民警立即对该车开展布控,迅速锁定目标,很快在碧桂路容桂段将其截获。经调查,胡某曾因肇事逃逸被吊销驾驶证。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胡某承认其违法行为,“被吊销驾驶证很不方便,所以冒险开车上路了。”原来,胡某被吊销驾驶证后心存侥幸,以为交警不会再查,怎料他的违法行为早就被记录下来。
据统计,行动以来,顺德交警部门共查“失驾”重点交通违法行为272起,驾驶员被分别依法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和罚款,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顺德交警提醒:“失驾”期间驾车上路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必将坚决打击、毫不手软。同时,如果身边亲友“失驾”后仍心存侥幸驾驶机动车,也请一定要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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