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

首页 > 佛山市公安局(新版) > 警务资讯 > 全市警务动态 > 南海

俩闺蜜一起聚会一起醉驾 最后双双被查

时间:2024-01-22 09:39 来源:佛山公安 [字号: ]

分享至:

  “姐妹同心,其利断金。”这句话完美诠释了好姐妹、好闺蜜之间的默契和团结,但南海却有这么一对好闺蜜,把默契用错了地方。两人在参加聚会饮酒后,不但没有互相劝告对方拒绝酒驾,反而铤而走险各自驾车回家,结果双双被查获。


  1月13日1时许,南海交警大队桂城中队在辖区海三路开展冬季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驶入执勤点的一辆粤E号牌小客车依法进行检查。驾驶人王某打开车门的瞬间,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而下车后的王某更是不停晃动,几乎站不稳,但嘴里却一直喃喃自语坚称自己没有喝酒。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王某的酒精测试结果为390mg/100mL,已接近醉驾标准的5倍。数值“爆表”的结果出来时,王某不得不承认自己醉酒后驾车的事实。


  在查获王某仅几分钟后,其闺蜜梁某驾驶一辆粤E号牌小客车驶来。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6mg/100mL,同样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后,两人不禁相视苦笑、后悔不已。


  据了解,当晚两人和其他好友聚餐时,均举杯畅饮了几杯酒。两人见酒足饭饱后已是凌晨,想着离家不远,便以身犯险各自驾车回家,不料刚上路行驶没多远,就一前一后被交警查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等待她俩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醒:岁末年初聚会多,亲朋好友碰头难免饮酒助兴。但无论何时何地,广大驾驶人应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杜绝酒后驾驶,做守护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同时,聚会用餐遇同行者饮酒,要规劝不得“酒驾醉驾”,帮助饮酒的同行者选择安全的交通方式离开,劝阻无效的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坚决不搭乘司机酒后驾驶以及存在其他危险驾驶行为的车辆,共同营造遵纪守法、安全驾驶的良好氛围。(通讯员:钟显强)


附件下载:

主办单位: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0757-83333110    网站标识码:4406000028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33676号 粤公网安备:44060402000598号

佛山市公安局

公安主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