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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为婴儿办理出生登记。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可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为小孩申办出生登记后,再为小孩申办姓名变更业务。新生儿姓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要求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选取直系长辈血亲姓氏的,需提交登记有直系血亲关系的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新生儿中文姓名应当使用通用规范汉字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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