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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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第二次会议提案第20230131号的答复意见

时间:2023-07-31 17:17 来源:佛山公安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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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阶群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开通全国人口信息查询通道的建议》(第20230131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法院、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律师在我市查询人口信息的情况

  (一)2021年公安部印发了《公安部关于印发<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通字〔2021〕12号),其中八十九条、九十一条规定:司法机关办案,审计、纪检、检察等部门履职,公民因办理公证、民事诉讼等原因需要查询公民户口登记信息的,应向被查询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查询。

  (二)当前我市公安机关在全市每个户政窗口都为律师提供人口信息查询服务。根据省公安厅的相关工作指引,查询范围为全省户籍人口基本信息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其中户籍人口基本信息项目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片、曾用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户籍地派出所、住址等9项信息;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项目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相片、民族、出生日期、户籍地省市县(区)、居住地址、登记日期等9项信息。

  (三)今年4月初,经我局积极向省公安厅相关业务部门争取,省公安厅同意为我市法院提供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接口,并协助我市落地实施。6月初,市、区两级法院正式为立案申请人提供全国户籍人口信息查询服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诉讼代理人等因案件立案需要,可在对应管辖法院立案窗口现场提交或在网上立案时上传申请材料,申请查询全国范围内户籍人口信息。

  二、当前律师在我市查询人口信息需提交的材料

  当前,律师到我市各户政窗口查询需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当事人或委托单位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资料。省公安厅也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上线了“户籍人口信息查询”功能,律师因诉讼需要查询或核查人口信息的,可登录“粤省事”申请查询广东省户籍人口基本信息,进一步提高了全省律师查询人口信息的便利化。

  三、将仲裁、劳动人事仲裁纳入可查询人口信息的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办意见提出,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为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劳动者知悉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用人单位亦掌握劳动者的身份信息等基本情况,就目前实务来讲,劳动争议案件对人口信息查询需求不大。如需将劳动人事仲裁一并纳入可查询人口信息的用途范围,建议由省人社部门与公安部门建立人口信息查询共享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配合市司法局,积极主动向广东省司法厅、公安厅反映我市律师关于人口信息查询方面的诉求,建议省公安厅统筹指导全省开展查询全国人口信息工作。

  (二)加强与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探索将仲裁业务纳入可查询人口信息用途范围的必要性、重要性以及可行办法。

  (三)加强与市法院沟通联系,及时将法院在查询人口信息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向上级报告,配合做好数据源的治理、共享接口维护等,为律师查询提供更准确、便捷的服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佛山市公安局 

2023年7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建锋,0757-8332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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