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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报考我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时间和地点
2022年7月8日(星期五)集中时间:15:45至16:00,集中地点: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正门口(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考生未按时集中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
二、参加心理测评人员
报考我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通过公务员面试进入体检环节,且已进行体检的考生。
三、其他说明
(一)心理素质测评由佛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需用手机线上进行,时间为90分钟。手机应安装并可以稳定运行版本7.0及以上的微信APP,微信号为本人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正常,手机电量充足(95%以上),建议携带移动电源。手机流量能正常使用。手机不卡顿。
(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辨识报考者是否适应从事我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的重要参考。
(三)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心理测评。
(四)心理素质测评只进行一次。考生答题完毕提交答案,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测评结束,离开测评现场。
(五)交警支队不提供考生车辆停放,请合理选择出行交通工具,避免迟到。
佛山市公安局
2022年7月4日
招录咨询电话: 0757-83201922
主办单位: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0757-83333110 网站标识码:4406000028
佛山市公安局
公安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