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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查黑烟车、排放超标车

公安交警、生态环境部门共同筑起蓝天守护网

时间:2021-08-13 16:47 来源:佛山公安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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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1日晚,一辆货车在顺德区碧桂路的机动车路检点位接受尾气排放检验,一阵阵黑色的气体从排气管喷发出来,还有伴有刺激性气味。经检测,该车辆排放检验不合格。

  据悉,市公安交警、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全市黑烟车、排放超标车违法上路行驶常态化整治行动,通过采取区镇(街道)、生态环境和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有针对性地设置机动车路检点位,依法对驾驶黑烟车、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黑烟车、排放超标车违法上路行驶行为1635宗。

  早在2017年4月1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3条的规定,国家已禁止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同年10月27日,佛山市政府也正式印发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规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黑烟车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

  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建成黑烟车限行电子抓拍系统,对黑烟车闯禁行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有效提升管控覆盖面和实效性。目前,全市已建成黑烟车电子抓拍点位121个,经验做法得到全国推广。市生态环境局介绍,黑烟车电子抓拍融合了图像动态分析识别、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等前沿信息技术,自动化和智能化程度高,通过对过往车辆的排放进行智能监控,抓拍系统参照林格曼黑度对车辆排气污染物颜色进行判断,自动识别抓拍林格曼黑度I级以上的黑烟车,由生态环境部门审核认定证据,通过系统移交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罚。

  广大货车驾驶人要注意的是,在去年,佛山市政府发布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重点区域货车限制通行时间及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佛府〔2020〕4号),《通告》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限制通行范围、时段与中心城区货车限制通行范围、时段一致。

  对此,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货车通行证发放工作,对不符合排放标准规定的车辆不发放货车通行证。(陈敏杰、黄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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