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首页 > 佛山市公安局(新版) > 警务资讯 > 警方提示

“断卡”行动:佛山警方重拳出击, 抓获516名涉“两卡”犯罪嫌疑人

时间:2020-11-25 11:31 来源:佛山公安 [字号: ]

分享至:

微信图片_20201124143225_副本.jpg


  “宝宝,爸爸对不起你们”,涉嫌贩卖银行卡的史某在被警方带走前,紧紧抱着自己刚满月的孩子痛哭不已,流下悔恨的泪水。

  佛山警方在侦办一宗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过程中,发现史某的银行卡是实施诈骗犯罪的作案银行卡,办案民警判断,背后存在着一个贩卡团伙,市反诈骗中心联合禅城分中心迅速成立专案组。根据线索,专案组迅速排查出一个藏匿在湖南阮陵县的洗钱、收贩银行卡犯罪团伙。11月12日,收网时机成熟,专案组远赴湖南阮陵展开收网行动,抓获史某等4名犯罪团伙成员。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4名犯罪嫌疑人均对收贩银行卡、洗钱等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史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佛山市反诈骗中心民警介绍,断卡行动开展以来,佛山警方在人民银行佛山中心支行和佛山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的通力协助下,全市共抓获“两卡”犯罪嫌疑人516名,捣毁犯罪团伙36个(其中开卡团伙29个,贩卡团伙7个),缴获银行卡607张,手机卡37279张;惩戒出售、出租、买卖银行卡人员336名;运营商关停涉案电话卡128959张。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席会议和省联席会议“断卡”行动工作部署,市联席办立足用实招、干实事、求实效的务实态度,一方面“以防固本、强化治理”,通过监管督导、暗访排查压实重点行业源头治理,督导各银行金融机构、通信运营商双向布防,对内以员工宣教全覆盖巩固行业防线,对外以客户宣防不遗漏强化社会防线;另一方面“以打开路、强力震慑”,对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藏匿在佛山的涉电诈养卡窝点进行全面清扫,对涉案“两卡”开办人员严格落实惩戒措施。不断通过精准打击重点目标、精准布防重点行业、精准宣教重点人群,推动“断卡”行动向纵深开展,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

  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解读:

  “断卡”行动主要目标,就是要斩断手机卡、银行卡出售收购的产业链,进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手机卡是指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以及虚拟运营商电话卡、物联网卡。

  银行卡是指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工具。

  重点打击以下四类犯罪团伙:

  第一类,开卡团伙。自行或者经组织前往银行、营业厅或者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办银行卡、电话卡的人员(即“卡农”),以及金融机构、运营商内部利用管理漏洞大批量开设电话卡、银行卡或者为开设提供便利的“内鬼”。

  第二类,带队团伙。诱骗或者组织他人开办电话卡、银行卡的团伙,这类团伙经常以“扫村”、“扫校”方式忽悠村民、大学生办卡,性质十分恶劣。

  第三类,收卡团伙。主要是接收带队团伙手机卡、电话卡的团伙,这些人又称“卡头”。有些物流公司、公司的员工也参与收卡。

  第四类,贩卡团伙。主要是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除了打击团伙,还要对出租、出借、出售购买手机卡、银行卡的个人进行惩戒。

  惩戒措施:

  银行卡方面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规定:对公安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电话卡方面:对不良信用通信用户名下的所有手机号码、固话号码、无线上网卡和物联网卡等通信业务一律先行全部关停,被关停后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不得恢复,5年内不得为其办理通信产品新入网业务并将其个人或单位信息向社会公布。经省或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批准,不良信用通信用户可向本地电信企业申请复通并只允许保留一个非涉案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

  非法买卖的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等都可能被用于洗钱、诈骗、网络赌博、贿赂、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但扰乱正常社会秩序,还有可能涉嫌帮信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警方提醒:

  1、禁止出租、出借、出售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或被相关部门采取惩戒措施。

  2、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

  3、请身份证有遗失或电话卡、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市民朋友及时查询个人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如有请及时注销处理。


附件下载:

主办单位: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0757-83333110    网站标识码:4406000028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33676号 粤公网安备:44060402000598号

佛山市公安局

公安主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