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佛山市民
留言日期:
2022-03-07
主题:
户口强制迁移问题
内容:
您好!收到您信件后,我局户政相关部门立即开展了核查,现给您回复:   根据《佛山市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为切实保障双方权益,被告知人有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的权利。同时需严格履行告知程序,无法联系群众或群众不按时到公安机关办理手续的,需进行公告,本单公示结束日期为2022年2月1日。待公示期结束后户政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您房产地址内的人员户口进行处理。  上次收到回复:本单公示结束日期为2022年2月1日,已经过去一个多月,实际上班时间(2月7日)也有1个月了,目前还没有收到本单办结回复。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3-07
答复时间:
2022-03-14
答复单位:
佛山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根据《佛山市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已于2022年2月10将您房产地址内挂靠人员的户口迁移至南海区政府公共集体户。感谢您对佛山公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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