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首页 > 佛山市公安局(新版)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8011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18-05-15 17:32 来源: [字号: ]

分享至:

市交通运输局:

 

  我局对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关于在我市规范共享单车使用与运营管理的建议》(第20180117号)的会办意见是:

 

提案反映的问题在我市普遍存在,解决办法切实可行。共享单车管理问题不仅在我市存在,在全国各大城市也普遍存在。其主要原因是:一是单车停车位不足或未设置。我市仅禅城区划设有共享单车停放点,但是部分划设的区域较小,根本无法满足停放需求。二是运营商管理不完善。共享单车企业管理不到位,对乱停乱放行为没有相应约束机制,后期维护不及时,故障残车回收不及时。三是监管力量薄弱。国家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城市人民政府加强统筹协调,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目前,我市还没有制定出台共享单车管理规范,监管力度薄弱。四是使用者素质不高。部分市民用车意识不强,造成乱停乱放现象经常发生。

 

为更好的规范共享单位使用与运营管理,全市公安机关将主动作为,履职尽责,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一是联合制定管理规范。在国家《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指导下,积极会同交通、住建(行政执法)、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约谈摩拜等大型品牌企业,共同研究制定我市共享单车运营管理规范,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二是积极配合共享单车停车位建设。根据市政府年初出台《佛山市2017年公交提升计划》提及公交骨干线路沿线有条件的公交站点要配套自行车停放点的工作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市共享单车停车位规划建设方案,针对不同区域共享单车数量的停车位大小进行合理划设。同时,配合交通、国土等部门推进城市路网和道路建设,完善非机动车道规划设置。三是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和宣传工作。一方面,将加大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交通秩序。另一方面,将进一步大力宣扬文明交通、文明行车,营造一个适合我市的骑行环境,进一步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建设水平。

 

 

佛山市公安局 

2018年5月15日 

 

附件下载:

主办单位: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0757-83333110    网站标识码:4406000028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33676号 粤公网安备:44060402000598号

佛山市公安局

公安主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