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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群众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市公安局草拟了《佛山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按照《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佛府办〔2011〕150号),现通过佛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oshan.gov.cn)、佛山警务在线网站(http://fsga.foshan.gov.cn/)发布本通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一、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起止日期
2019年4月22日至5月10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收,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邮编528000。
(二)网站:通过佛山警务在线-佛山市公安局交警业务网上服务-交通参与者建言栏目的“其他类型”项,填写书面意见反馈。具体网站地址:http://fsjj.fsga.gov.cn/FeedBack.aspx。
为便于沟通、反馈信息,确保起草机关能够完整了解所提意见,请提供意见的市民在信函封面中注明“交通违法举报奖励征求意见”字样,并留下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佛山市公安局
2019年4月22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0757-83333110 网站标识码:4406000028
佛山市公安局
公安主持人